各有关单位:
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《延安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,现就2022至2023学年信息公开报告有关事项及任务分解通知如下:
延安大学2022至2023学年信息公开报告,主要包括工作概述、信息公开情况、专项信息公开情况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、对信息公开评议和举报情况等五个部分。信息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。
一、工作概述(党校办)
二、信息公开情况(各单位)
(一)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1.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情况.
2.通过宣传部门、校报、校刊等途径公开信息情况。
3.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。
三、专项信息公开情况
(一)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及特色做法(招生办)
本科生招生方面(教务处)
1.招生章程。
2.招生计划。
3.录取人数和最低分。
4.招生咨询及监督。
5.信息公开特色做法。
研究生招生方面(研究生院)
1.招生政策。
2.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。
3.招生咨询及监督。
4.信息公开特色做法。
(二)财务信息公开情况(财务处)
1.学校预算决算公开公示情况。
2.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公开情况。
3.信息公开特色做法。
(三)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(人事处、教师工作部)
公开招聘工作、职称评审、工资绩效、教师进修、公派访学等。
(四)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(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科研处)
1.教学实践主要包括本科生、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计划、实验室、仪器设备配置情况、图书藏量、本科教学状况数据公报、学生教学实践情况等。(教务处)
2.学科设置主要包括本科专业设置、研究生专业设置以及重点学科建设情况。(研究生院)
3.科研管理主要公开了科研项目设置、科研成果评选及科研奖励办法。(科研处)
(五)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(学工部)
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,各类学生评优的条件及结果,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及结果公示,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严重违纪处理结果、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等信息。
(六)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(教务处、研究生院)
主要包括设计学风建设的各类制度文件等。
(七)学位、学科信息公开情况(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继续教育学院)
1.本、专科学籍管理与学位评定办法等信息(教务处)
2.研究生学籍管理与学位评定办法等信息(研究生院)
3.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与学位评定办法等信息。(继续教育学院)
(八)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(国际处、对外合作与交流处)
主要包括对外合作交流项目、接受来华留学生情况等对外合作交流情况;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项目信息;对外交流、短期培训信息;外事工作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信息。
四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(各单位)
五、对信息公开评议和举报情况 (各单位)
六、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、问题和改进措施(各单位)
七、对标延安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,逐项修改完善清单50条事项的网址链接,若无相关事项,需做出说明。
请各单位于11月1日下午18:00前通过OA材料报送系统将信息公开工作汇报(电子版)发至党校办(联系人:胡忠艳,2650088)。本项工作将列入学校年度党政重点工作,按照《延安大学机关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进行考核,迟交和未交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减分。
附件:
附件1:延安大学2021至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.docx
附件2:延安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网址链接.xls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
2023年10月30日